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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市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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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市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主要涉及到全市农村党组织,于2005年12月13日正式启动。为更好地体现实效性,发挥党员作用、树立党员形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潞西结合实际,提出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争做“七个模范”活动,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要求潞西农村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开展争当“七个模范”为重点,把党员的先进性更好地体现在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树立党员形象的实际行动上来。 一是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二是争做学科学、用科学的模范。要带头学科学、用科学,移风易俗,提倡文明新风,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革除旧的风俗习惯。三是争做勤劳致富的模范。要带头学习市场经济、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结合实际,提高调结构、闯市场、增效益、促增收的能力,不断增强发展意识和致富本领。四是争做禁毒防艾的模范。要带头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做到不种毒、不制毒、不吸毒、不贩毒,自觉防治艾滋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五是争做维护集体利益的模范。要带头与损害集体利益和损公肥私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做说话公道、办事公道的楷模。六是争做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模范。要带头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讲团结,互助互爱,为实现民族和谐发展、共同繁荣进步发挥表率作用。七是争做环境保护的模范。带头种树种竹,绿化荒山,坚决同盗砍乱伐森林、乱挖滥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附件]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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