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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市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7-09-29)

                                             

     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召开之后,潞西市委及时在常委会和各基层党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采取四项措施加以贯彻落实。
    一是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市委常委会和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上专题学习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江的讲话精神,同时,为了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了两期《工作简报》,将李江部长讲话(摘要)和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刊发,方便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建设。采取了“五个一点”的办法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即:市财政划拨一点、党费补助一点、乡(镇)投入一点、单位支持一点、村里投工投劳一点。同时按照缺什么添置什么的原则,及时为村级活动场所配发了办公桌椅、宣传栏、党旗党徽、电教设备等内部配套设施。
    三是建立有效机制,管好用好阵地。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党组织活动室管理使用的通知》,对活动室的规范管理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明确由市留存党费和市财政各承担50%,每年划拨全市88个村(社区)党组织各2000元的活动经费,为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提供机制保障。
    四是从快研究规划,加大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展示民族特色、体现边疆特点的工作思路,将勐戛镇杨家场村、中山乡木城坡村、中山乡小水井村和芒市镇河心场村组织活动场所确定为2007年新建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年底将全面铺开建设工程。
 
         中共潞西市委组织部 制作    E-mail:ynlxzzb@126.com